事件经过
消费者在社交平台看到"9.9 元体验价"广告,预约到店后并未进行广告中的项目,而是被安排长达一小时的"面诊"。
面诊中工作人员反复强调"单做无用、必须搭配",并在消费者犹豫时不断施压,最终消费者现场刷卡支付 8000 元。
商家回应
机构称"项目方案由医生建议,消费者自愿签署确认书",拒绝退款,并出示了消费者签名的项目确认单。
维权过程
消费者提出广告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严重不符,且面诊过程存在诱导,提交了广告截图、到店记录与支付凭证。目前正在通过消协渠道协商。
处理结果
协商处理中,消费者主张按广告宣传价格与实际不符退还未消费部分。
相关法规参考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: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: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交易。
以上条款仅作维权思路参考,具体适用情况请以现行法律法规及专业意见为准。